1990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第14条规定:“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,为全国助残日。”从1991年第一个全国助残日到如今已经走过29个年头,今天,我们迎来了第30个全国助残日。
在助残日来临前,宝鸡蔡家坡医院院长罗科让带领一行人,走进安乐、落星堡等村开展慰问活动,向他们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,为他们检查身体,了解他们的需求、身体状况及生活情况,并将相关政策宣传到位。
罗院长仔细为残疾人检查身体,罗科让院长叮嘱他们要照顾好身体,鼓励他们积极面对生活,积极治疗。
面对生活,残疾人需要更多勇气,承受更多磨难,此次慰问活动是一次“雪中送炭”的暖心工程,能够让更多人关注、关爱残疾人,让他们感受到来自群众的关爱与关心,更加的努力的生活着,笑对人生每一天。